问题描述
我已经提前一个多月提出了离职,但是领导给我安排了一个超过一个月的工作。本来我打算干完再走,但是人事部跟我谈我的岗位在提出离职后最多两个月的时间就没有工资了。我还有一个月的加班换倒休,所以我跟直属领导反映了情况,但是他最后给我的反馈是这是公司的规定,让我继续上班,加班按一个小时十几元算。我不同意,于是就跟他吵了一架。人事部给我办了离职,我没有找我的领导在交接表上签字,现在人事部做了我的工资,我的领导不签字,不给我发工资,我怎样才能拿到工资呢?
答疑
这种情况下,公司不给你发工资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法》明确规定,只要你还在工作岗位工作,还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你在公司的每一天就都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保障的。你现在已经离职,那么离职后的薪资当然没有,但你在离职手续正式办理之前这段时间的工资,公司没有任何理由不给你发放(除非你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被追责)。

现在,人事部给你做了工资,但你的领导不签字,导致你无法领取工资。这种行为,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你的工作行为已经产生,否则人事部也不会给你做工资。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你争取自己的工资是有理有据的。你的领导也不能够因为他不签字就抹灭你的工作行为。
你先跟人事部说清楚,如果不发工资,你就会申请仲裁。这个时候先看公司的反应。公司方面很有可能因为你要申请仲裁而转变态度,从而会马上给你结算工资。因为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希望被劳动仲裁。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会选择与你对簿公堂。这个时候,你必须提前收集相关的证据。如人事部给你做的工资单、你的考勤记录等。如果你没有拿到这些证据,公司很可能给你扣一个不胜任工作、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旷工的帽子。如果你没有证据,仲裁也不会偏袒你的。
另外,你在即将离职时,其实不应该跟你的领导发生争吵,就算你有很多委屈,也应该忍一忍。因为你不忍的后果就是可能拿不到工资,或者要费很大的劲儿才能拿到工资。还有一点,就是你去新公司应聘时,新公司会对你做背景调查,你现在的公司很可能不配合甚至抹黑你,这样一来,就很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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