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 减少重复评】8月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本月起实施。《暂行办法》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对职称评审全流程进行了科学规范,明确了申报人群、申报程序、评价方式、结果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具有北京特色,是北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暂行办法》规定,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北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中国新闻网,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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