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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消息!7月1日起,这两类人不再补缴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 2020-06-20 08:23:38      来源:网络      作者:浙江省瑞安市     阅读:296385

原标题:社保新消息!7月1日起,这两类人不再补缴养老保险

社保体系庞大,是民生的保护网,也是人们面临生活风险的缓冲器,不仅要涵盖看病就医、晚年养老、医疗报销等生活各个方面,也要照顾到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和利益。

社保作为关乎民生的大事,需要不断完善,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民生的作用,避免被不法之徒钻了漏洞,损害人们的切实利益。

为了规范参保缴费政策,近期,北京发布了新的社保规定,决定从7月1日起个人存档人员和超龄人员不可以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那么我们该怎么判断自己属不属于这两类无法享受补缴政策的人员呢?今天,大熊就给大家详细解答。

社保新消息!7月1日起,这两类人不再补缴养老保险

01 个人存档人员

众所周知,人事档案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尤为重要,详细记录着我们的经历、学历、资历等方方面面,记载着人生轨迹,一般会存放在所读学校、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工作单位。

而灵活就业人员通常会把档案以个人名义转交到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类人就被称为个人存档人员。

社保新消息!7月1日起,这两类人不再补缴养老保险

北京社保新规出来之前,以个人名义将自己的人事档案委托存放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如果没办法缴纳养老保险,或者出现断缴,可以在退休前办理养老保险补缴。

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存档人员将自行到存档机构按照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用。

从7月1日开始,北京将停止办理个人存档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也就是说之前的那项针对个人存档人员的补缴政策将要被废止。

社保新消息!7月1日起,这两类人不再补缴养老保险

02 超龄人员

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是在1992年10月后才逐步实行推广,那时很多人已经在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了很多年,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又没有及时参保缴纳,导致无法享有养老待遇。

对于这种情况,国家出了相关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申请补缴。

社保新消息!7月1日起,这两类人不再补缴养老保险

在北京,就规定了在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被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并且具有10年以上的连续工龄,没有进行参保缴费,在2005年9月30日前已经超过规定劳动年龄,却无法领取养老金,享受养老待遇,可以按规定申请补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现如今,这项规定也即将被淘汰,在7月份起,这类超龄人员也无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新消息!7月1日起,这两类人不再补缴养老保险

当然,北京的这项政策只针对存档人员和超龄人员这两类人,其他的还是能正常补缴。

比如,因为个人单位不得已出现养老保险断缴的情况,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好资料,进行申请补缴。

以及到了退休年龄,可是缴纳的养老保险还不到15年,还是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延期缴费,保障养老权益,享受养老金待遇。

随着社保的普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离不开社保,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社保,无论是个人原因,还是单位原因,都要谨慎处理好社保业务,坚持缴纳社保,尽量避免出现断缴的情况,否则处理起来就会特别麻烦,一不小心,晚年养老就没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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