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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
近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结合本市限价商品房实际情况,制定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限价商品房申请和销售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停止受理限价商品房资格申请;自2022年10月1日起,天津停止销售限价商品房。
草案正文如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限价商品房申请和销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住建委、有关单位:
结合我市限价商品房实际情况,现就限价商品房申请,销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房资格申请。
2、2022年6月30日前接受的申请,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审计,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审计程序,并发布《天津市限价商品房购买条件审计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3、通知已过期的家庭不受过期一年后可再次申请的限制。限价商品房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再次申请,但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的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4、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发布的《通知单》有效期不再为一年,统一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后发布的《通知单》有效期将调整为2022年9月30日。
5.持有有效通知的家庭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到正在销售的限价商品房项目售楼处签订《天津限价商品房销售合同》。

10月1日起停止
6、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
7、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国土资源和住房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资源和住房发展〔2017〕12号)废止。
以上全部内容就是“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10月1日起停止。”大家都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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