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经济学院学校介绍
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07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商业中学堂”。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2192亩,校舍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校园绿水环绕,林木葱茏,四季花开,百鸟竞唱,疏朗别致,生机盎然。
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协同、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发展思路,聚焦聚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聚焦聚力发展学术生产力、聚焦聚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聚焦聚力“三全育人”“五个思政”、 聚焦聚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努力让学生获得更高质量学习经历,培养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实干人才(以下简称“三有三实”人才)。
学科专业体系渐趋完善、优势初显。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日益完善。目前,建有现代服务业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设有“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6个。学校开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开设本科专业57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金融、会计、财税、法律、物流、旅游等学科专业比较优势明显。
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学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办学声誉。现有在校本科生15958人、研究生634人。在湖北本科录取分数线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2012年招生以来有五年“报录比”居全省高校第一。

湖北经济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30/49931 | 521 | - |
| 2020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普通类 | 530/49931 | - | - |
| 2020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8/56563 | 395 | - |
| 2020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普通类 | 517/57150 | 395 | - |
| 2020 | 本科二批 | 中外合作高收费专业 | 504/64329 | 395 | - |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19 | 本科一批 | 国家专项计划 | 520/44703 | 505 | - |
| 2019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6/46916 | 505 | - |
| 2019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2/54913 | 388 | - |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18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28/43564 | 512 | - |
| 2018 | 本科一批 | 国家专项计划 | 528/43564 | 512 | - |
| 2018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8/53786 | 375 | - |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17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02/42270 | 484 | - |
| 2017 | 本科一批 | 国家专项计划 | 497/44756 | 484 | - |
| 2017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9/53776 | 345 | - |
湖北经济学院开设专业
| 国家特色专业 | 市场营销 会计学 金融学 |
| 经济学类(本) | 经济学 商务经济学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低碳经济与管理) |
| 财政学类(本) | 财政学(拔尖人才试验班) 财政学 税收学(注册税务师方向) |
| 金融学类(本) | 投资学 金融工程 金融数学 金融学(国际金融试验班) 金融科技 金融学 保险学 |
| 经济与贸易类(本)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法学类(本) | 法学 |
| 体育学类(本) | 休闲体育 |
|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 英语 翻译 商务英语 |
| 新闻传播学类(本) | 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广告) 新闻学 网络与新媒体 |
| 统计学类(本) | 统计学 统计学(金融统计) |
| 电子信息类(本) | 电子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
| 计算机类(本)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软件工程 |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 工程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美合作办学项目) |
| 工商管理类(本) |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审计学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学 会计学(智能会计实验班) 财务管理(智能财务实验班) |
| 公共管理类(本) | 行政管理 医疗保险 |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 | 供应链管理 物流管理 |
| 电子商务类(本) | 电子商务 |
| 旅游管理类(本) | 酒店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旅游管理 |
| 戏剧与影视学类(本) | 动画 |
| 设计学类(本) | 环境设计 |
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特制订本章程。
2.学校名称:湖北经济学院
国标代码:11600
办学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藏龙岛杨桥湖大道8号
学校网址:http://www.hbue.edu.cn。
3.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机构
4.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5.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6.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咨询建议和民主监督,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7.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
8.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有关规定,学校适当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出现的同分现象和缓解生源不平衡等情况(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录取规则
9.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10.专业安排
(1)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并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择优录取。
(2)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4)若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参考所在省(区、市)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安排。
(5)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及规定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定执行。
1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按考生排序成绩(排序成绩换算标准:排序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择优录取。
1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学校公布的本年度招生简章规定的办法和本章程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13.外语语种。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口语不作要求(省级招办另有规定除外);其他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均以英语教学。
14.政策加分。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20分,对加分投档考生,将以加分后的分数进行专业安排。
15.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该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费标准:25000元/年。
五、体检要求
16.所有专业报考及录取体检要求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入学与复查
17.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8.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与资助
19.2021级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中美合作办学项目、部分特殊选拔项目等除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困、励志、奖优”学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学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藏龙学子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参加勤工助学等,奖助面超过35%。
九、转专业与特色班级遴选
20.学校充分尊重在校学生选择专业、课程、学习时间与学习方式的权利,提供多次选择专业的机会。学生进校后在第一学期或第三学期有一次申请转专业机会,学生转专业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生可按规定参加特色班级遴选,进入相关专业。
十、学历与学位
21.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22.学校所有专业(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均为学生提供辅修机会。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申请辅修专业学历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学历证书及辅修学士学位证书按规定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注册。

十一、附则
23.学校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信息、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24.本章程自主管部门核定后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有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1973717
咨询QQ:800866557
传真:027-81973869
学校网址:http://www.hb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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